广州急救管理条例修订引发争议, 【99健康报】据悉,目前使用的《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是1996年颁布的,已经不能适应广州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的需要。
8月30日,记者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接待室获悉,截至8月27日,已有NPC代表、CPPCC委员、消协代表、律师、医院代表等50余名相关单位和市民报名参加听证会。
问:
送哪家医院,应该尊重病人的选择吗?
编辑:在实践中,120救护车有时会把病人送到可能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入院后会耽误时间,耽误治疗。这种情况下,患者或其近亲属是否应该选择有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
记者:法案对此没有规定。就群众而言,当然都想选择去哪家医院,以为这是保护个人选择权;现实中也确实出现过急救人员将患者送到治疗能力相对较低的医院,从而延误治疗的情况。
引起患者家属不满的例子。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兼顾患者的选择权和急救的需要。一些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抢救黄金10分钟非常珍贵。第一时间把伤病员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抢救是最好的办法。
而且如果实行自主选择,绝大多数患者及其近亲属肯定会选择那些资质等级较高的大医院。这一方面可能因为路途遥远而耽误了最佳的急救时机,同时也会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不堪重负。另外,
由于有些人占用救护车的时间较长,可能会影响对其他伤病员的急救,有时甚至会浪费急救医疗资源。
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副主任黄力表示,加入广州急救医疗网的医院都是经过评估的,有急救资质的医院,大家不用担心医保报不了的问题。根据规定,拨打急救电话后,
伤病员送到任何一家分院都可以报销。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虽然医疗急救是公益事业,但120救护车是各个医院派出的。患者拨打120,指挥中心接报后,一般会指定最近的医院出车急救。医院送的车,当然是拖着你回医院看的。
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它的收入。不会吧。如果你想去B医院,我就拉你去B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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