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蝶呤药物污染索赔千万再次开庭,
2007年,山西小伙小王因为被确诊为急性B淋巴细胞白血病,从老家住进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小王说,期间医院多次给他注射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甲氨蝶呤药物。从那以后,
他逐渐出现双下肢瘫痪、排泄困难等不良反应。
2008年12月,小王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和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诉至法院,索赔近千万元。第一次审判于2009年2月举行。
已立案一年的甲氨蝶呤药品污染事故第一次索赔诉讼将于本周重新开庭。记者近日获悉,受西城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认定被害人小王属于双下肢二级伤残,大小便困难各构成五级伤残、六级伤残。
补偿比例达到90%。据小王父亲介绍,该案将于本周再次开庭审理。
小王和父母现在租住在北京博爱医院对面的小区。夫妻俩每天推着儿子去医院做康复治疗、打针、化验、按摩,还专门请了一个护士在家给小王做按摩。
夫妻俩每天都期待着尽可能全面的康复护理和治疗,让儿子尽快站起来。与此同时,他们不得不面对沉重的经济负担。小王的父亲告诉记者,在立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仅看病和治疗费用就已超过31万元。
这还不包括我们的诉讼费,在北京的生活费,来回交通费。
今年4月,法院选定了一家鉴定机构,对小王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最近还进行了两次评估。医院的诊断显示,小王鞘内注射甲氨蝶呤后出现脊神经根神经病。目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
目前不确定你什么时候能恢复到什么程度。记者在鉴定中看到,小王目前双下肢肌力为0,构成二级伤残。同时出现严重排尿、排便困难,分别构成五级伤残、六级伤残。鉴定机构认定其伤残赔偿指数为90%。
属于二级护理依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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