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渚鸿:李一“神仙门”亟须司法机关介入, 目前李毅的问题不仅限于行政违法,可能涉嫌诈骗、强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已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的刑事立案条件,重庆警方应调查到底。
重庆道士李毅因能在水下憋气两个多小时而引起公众关注,并拥有一批著名的“弟子”。然而,深入媒体报道发现,李易所谓的“神仙家事”涉嫌糊弄,涉嫌利用宗教敛财、逃避执行判决,甚至强奸女弟子。12日,
李贻昌皈依弟子到重庆市宗教事务委员会举报“敛财”、“与多名女弟子有染”、“涉嫌强奸”等诸多事情。宗教事务委员会受理了举报,并表示将进行调查,及时反馈调查结果。(《时代周报》年8月15日)
李贻昌有不少名人粉丝,甚至有人写了一本书《世上有没有神仙》为他代言。我不知道有没有神仙,但如果神仙在天上,他自然不需要接受法律的管辖;然而,一旦仙人坠入红尘,对付了孔方兄弟,
那么你必须接受法律的管辖。如果涉嫌犯罪,坐牢的可能性更大。
一方面,李贻昌可能不诚实。比如他自报的名校教授、道家、假“昆仑派”传人,都被媒体证伪了。
这些问题,以及举报人指控李易与多名女弟子有染,克扣员工工资等。有义务一一核实。
早在1998年,前杂技团团长、面临困境的商人李毅就以“道士”的身份将重庆缙云山的绍隆庙改造成了邵龙庙,并以此为基地发号施令。但他是在道观建好八年后才出家的。
其中,重庆的宗教管理部门似乎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现在,当李易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然后他们做出调查,其可信度自然会打折扣。
看来,“李义门”除了行政机关,还需要司法机关的介入。早在2005年,警方调查发现,重庆润达扶贫公司拒不执行一项拖延了7年的赔偿判决。这1000万债务被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毅挪作他用。
最大的一笔钱被用来建造邵龙庙。警察说:“李毅很聪明,名下没有钱。就连他现在开的车也是他徒弟名下的。”“因为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李毅把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所以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目前李毅的问题不仅限于行政违法,可能涉嫌诈骗、强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已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刑事立案条件。重庆警方应该拿出“严打”的勇气。
检查一下;反过来说,如果道士李逸所谓的强奸敛财是假谣言,李道昌和缙云山也可以免罪。纪(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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