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养生堂 健康 人社部调查乙肝就业歧视(2020年乙肝就业歧视)

人社部调查乙肝就业歧视(2020年乙肝就业歧视)

人社部调查乙肝就业歧视, 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消息称,7月下旬至8月下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派出调查组赴粤、湘、豫、京四省市开展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调查对象包括雇主、医疗卫生机构、

和乙肝病毒携带者。

7月中旬,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的来信。在这份题为《关于开展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报告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目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专项检查活动,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责任。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于8月20日前将本地区征求的意见形成报告,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部门。

“目前已经上报了地方意见报告和内部报告,部内正在形成意见。”人社部门人士告诉记者。

政策执行缓慢。

今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

12号文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30天内废止或修改乙肝相关政策。

《通知》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招生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和“健康体检不得检测乙肝项目,除非受检者要求”。

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查组发现,很多地区并没有按照通报要求公布投诉电话,明确监督检查对象,明确责任人。

非营利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向三部委提交的报告指出,相当多的省市没有按照三部委要求的时间,对乙肝相关政策进行清理。

但某市人社局在2010年7月13日回复关于乙肝的问题时,仍然引用了“劳社部发[2007]16号文件”。

“明明是当地人社部发[2010]12号”。更别说执行了,这是明显的行政失职,行政不作为。”人社部门人士告诉记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士介绍,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相关文件相比,今年新发布的“12号文”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明确用人单位、教育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能。

加强执法检查等方面,提高了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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