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不让救护车进小区, 一辆120救护车赶到小区救人,被物管拦下。急诊医生与物管争执10多分钟后,小区救人,患者因抢救无效死亡。7月31日,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被死者家属起诉至渝北区法院,索赔16万余元。
80岁以上老人夜间发病的120急救
死者为陈秀恒,男,80岁,家住渝北龙山路某小区7楼。昨日,记者来到陈秀恒居住的7楼。他家大门紧闭,门前挂着一副崭新的对联。陈秀恒的女儿陈远辉说,她父亲在这所房子里去世后,她带着母亲一起住在涪陵区。
这所房子一直是空的。
陈远辉告诉记者事情的经过。今年4月10日晚上10点左右,父亲陈秀恒吃完鱼后,突然牙齿出血。他家人下楼给他买消炎药。因为他患有冠心病,吃了药也不见好转,感觉身体不适。陈远辉立即拨打了120求助。
昨日,记者看到市急救中心当天的急救病历显示,该中心于4月10日晚10时16分接到求助电话后,于10时17分派出急救医生,10时22分左右到达陈秀恒所在小区。
救护车在小区外被保安拦下。
当晚的急救医生李惠告诉记者,那天晚上雨下得很大。救护车到达小区后门,准备进门,然后进入小区地下车库,等待患者乘电梯直接到地下车库抢救患者。
“但是,当时保安说车库门太低救护车进不去,不让救护车进小区后门。”李惠说,他当时告诉保安,他是来抢救病人的,希望保安放他走,但保安还是坚持不开小区后门的电动门。
李惠医生与保安争论了10多分钟。李惠给陈远辉打了电话,陈远辉下楼去见李惠医生。他们走上楼。后来经过45分钟的抢救,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找到了保安陈。陈说,当天120救护车赶到后,他没有让救护车进小区后门,因为即使救护车进了后门,也进不了车库。
因为小区车库门矮,救护车太高,无法按照医生的方案救人。
据记者测量,该小区车库门高2.2米;市急救中心车管所陈主任表示,该中心救护车高度为2.4米。
双方的争吵耽误了十多分钟。
“不管救护车能不能进车库,保安都应该让救护车开进小区。等它进了小区,就离我家更近了,我爸爸就多了一份希望!”陈远辉认为,他父亲的死与社区的保安阻拦救护车有关。
陈远辉说,当时小区保安拦下了车,导致急诊医生和保安争执了10多分钟,这对她父亲也是“致命伤”。不久前,陈远辉一纸诉状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渝北区法院。
要求赔偿16万余元,包括精神损失费8万元,7月31日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律师认为救护车有权进入。
重庆郭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玉生教授认为,《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专用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停放,不得收取费用。
这实际上意味着120救护车可以进入小区,小区任何保安都无权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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