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致死”频发, 集中注意力
入夏以来,高温肆虐,全国频繁发生高温致死事件。7月30日至8月1日,济南因高温中暑入院的户外工作者较多。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多为环卫工人或农民工。另外,
高温津贴在一些饱受高温之苦的地区没有得到普遍落实,有的甚至成了“空头支票”。
对此,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专家顾问罗云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上述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高温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后
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家法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1960年颁布的,50年来没有修订过。此外,现有规定执行力度不够,高温停工规定没有强制效力。罗云建议,应加快高温立法,完善滞后的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对现有政策的监管也要到位,对严重事故要采取严厉的问责措施。
事件
气温超过40,频繁发生劳工死亡事件。
7月下旬以来,我国西北、华北、华南等地出现大范围高温天气,部分地区出现40以上的极端气温。
伴随高温的死亡也经常发生,尤其是在户外工作的工人。近日,广受关注的济南8名户外工作者因高温死亡。
早在6月中旬,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就出现了40至44的最高气温,造成20人中暑住院,其中3人死亡。中暑患者主要是种植哈密瓜的农民工。据《信息时报》消息,7月22日,
在广州打工的广西藤县籍农民工谭因中暑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过程中,他的病情恶化,第二天就去世了。
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专家顾问、中国地质大学教授罗云说,我国有10大类115种职业病,其中就包括中暑。但他表示,一般来说,高温中暑并不会直接导致死亡。
由于个体因素和其他因素的综合作用。
罗云说,由于中暑的后果没有安全事故严重,问责的力度和措施不如事故问责。“中国政府和企业的执行力都差一些。”
措施
高温关机规定没有强制效力。
早在2007年,卫生部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号。随后,全国各地建设部门也出台了高温停工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没有法律强制效力,被质疑为“一纸空文”。
去年7月,杭州市总工会、市经委、市建委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时至15时暂停阳光直射下的作业;当温度达到38及以上时,原则上应停止工作。
北京市总工会此前表示,高温天气下,工会将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错开高温时段。
日前,武汉工会也下发紧急文件,督促企业发放高温津贴。然而,据新华社昨日报道,记者在多个街道工地采访露天作业的农民工时,对高温津贴并不熟悉。当记者试图就高温津贴相关事宜采访某市政建设项目业主时,
被强烈拒绝。
罗云说,目前我国没有强制性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停工,但对于高温下的卫生保健,在改善环境和组织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对劳动者的防护措施有规定。“现在的问题是现有的法规。落实不够。”
此外,罗云认为,整个行业都很难做到高温停工。“举个例子,如果这些行业,比如交警,在社会的正常运转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怎么能停工呢?在一些工地,停工可能会对建筑结构造成一定影响,也很难停工。但是各种保障都要跟进,
不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分析
法律法规的实施被严重拖延了50年。
高温致死事故的背后,除了无效的行政法规,还有被人诟病的执行了50年而没有修改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作为我国唯一的高温劳动保护国家法规,该规定早在1960年就已颁布实施。
它的大部分条款已不再适合当前的劳动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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