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医学检查, 昨天,省卫生厅正式发布《福建省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规范》明确了生殖器官检查应由同性医生进行,怀疑发育异常者应由两名医生诊断。除处女膜发育异常外,严禁医生描述其完整性。
婚前医学检查是指对准备结婚和可能患有影响婚姻生育疾病的男女双方进行的医学检查,主要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根据临床需要增加的其他辅助检查项目。
其中,体检的常规操作要求体检、检查男性生殖器官和第二性征。《规范》明确指出,生殖器官检查应由同性医生进行,疑似发育异常者应由两名医生诊断。在检查女性生殖器官时,应进行肛肠双合诊。
如果你需要做阴道检查,你应该征得我的同意并签字。除处女膜发育异常外,严禁描述其完整性。
此外,婚前医学检查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对于不能诊断的疑难疾病,经主任医师审核后应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转诊单,告知当事人前往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
接受医疗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原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出具书面诊断结果。原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应根据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保留原始资料。
《规范》还明确表示,医生会根据检查结果建议客户不要结婚、不要孩子或推迟结婚。比如双方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一方或双方患有严重或极严重的精神发育迟滞,
丧失婚姻能力;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丧失婚姻行为能力或在疾病发作期间有攻击性和有害行为,医生会建议婚姻不合适。当患有指定传染病或相关精神疾病且处于发病期时,医生会建议延迟结婚。
当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和重要器官衰竭的疾病时,医生会建议不要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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